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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山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11********15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22民初211号
案号
(2020)赣0322执9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上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崔山林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栗县支行信用卡借款本金9987.59元、利息484.64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56.93元(利息、违约金均算至2019年10月29日止,后期利息按原、被告签订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息另算,至偿还清之日止),共计10629.16元。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66元,减半收取为33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栗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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