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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长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27********0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7民初1001号
案号
(2020)黑0127执2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木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沈长福、于春明于2019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辛力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96 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5月29日);二、如沈长福、于春明逾期未履行上述协议应给付辛力利息(从2020年1月1日起按本金100 000元月息2分计算利息至给付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4 220元减半收取2 110元,由沈长福、于春明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0-03-31
发布时间
2020-09-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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