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艳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27********08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127民初1203号
案号
(2019)黑0127执10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木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王艳杰偿还郑亚珍借款本金40 000元;二、王艳杰给付郑亚珍自2018年5月27日起至清偿本金之日止按月利率10‰计算的借款利息;上述款项,限王艳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三、驳回郑亚珍其他的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王艳杰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木兰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10-14
发布时间
2020-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