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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普洱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7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云0802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云0802执5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常少峰、常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舒建华偿还借款本金250000.00元及利息69767.00元,合计319767.00元(本金250000.00元自2017年3月14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普洱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50000.00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一般保证清偿责任;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57.00元、财产保全费2139.00元,由被告常少峰、常江、普洱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8-04-09
发布时间
2018-07-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云0802执563号
立案日期
2018-04-09
执行法院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2806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崔玉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800067112795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普洱市八益商贸城七幢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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