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振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23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1636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4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振懂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王佳惠支付当月抚养费500元至王佳惠年满十八周岁且独立生活止;现申请2019年12月21日到2020年3月21日共1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