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潘明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406********34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03民初2667号 |
案号 |
(2020)皖0403执17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明英欠原告苏志凤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7000元,合计227000元;被告潘明英同意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余款127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