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5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0802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云0802执6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云南普洱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二、由被告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共同支付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房屋租赁费273007.00元、夜间安保费2540.00元、车位费5400.00元,共计280947.00元。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14.00元,减半收取2757.00元,由被告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佳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13 |
发布时间 |
2018-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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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凤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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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