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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23********04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523民初1811号
案号
(2020)豫1523执4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程铱欠原告胡斌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定于2019年11月2日前偿还本金2万元及利息,2020年1月2日前偿还本金2万元及利息,余下3万元及利息定于2020年6月2日前偿清(利息自2019年1月2日起按月息两分计算,息随本清,再扣除已付利息3000元)。本案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被告程铱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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