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众山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6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2民初1363号 |
案号 |
(2020)豫0302执5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众山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100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1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止按照月利率9.96‰计算利息,自2019年7月31日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按照月利率14.94‰计算罚息);二、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洛阳众山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瀍河区九都东路延长线3号5362.6平方米国有土地(东至洛阳达飞销售有限公司,西至洛阳市庞大乐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至洛阳全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至九都东路;土地证号:洛市国用2012第01000079号)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402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00002元,由被告全部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安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6716977184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廛河区九都路延长线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