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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721********22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琼0108民初6761号
案号
(2020)琼0108执21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云确认截止至2017年9月25日拖欠原告何小燕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利息6666元,合计46666元。二、被告胡云于2018年3月15日偿还人民币5000元,并自当月起每届满三个月偿还5000元,直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3.33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胡云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5-19
发布时间
2020-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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