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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圣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7********24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201民初531号
案号
(2020)新2201执15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伊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何圣兵欠原告哈密市北郊路华科保温建材厂支付材料款26400元,于2019年7月15日前向原告哈密市北郊路华科保温建材厂一次性支付清。案件受理费460元,原告哈密市北郊路华科保温建材厂已交460元。因本案是调解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30元,邮寄送达费30元,由被告何圣兵负担,于2019年4月12日向原告哈密市北郊路华科保温建材厂支付清,剩余案件受理费230元由本院退还给原告哈密市北郊路华科保温建材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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