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喜达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2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澄长商初字第00228号 |
案号 |
(2015)澄执字第051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江阴市喜达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江阴市方舟印花纺织品有限公司加工费64324.8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9-11 |
发布时间 |
2016-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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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费菊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564270305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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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阴市祝塘镇祝璜路6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