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望江县霞飞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4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827民初568号 |
案号 |
(2018)皖0827执10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望江县霞飞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赵根云共同偿还所欠原告韩天学工程款人民币40万元整,于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余款30万元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如两被告未按前述第一批期限履行,原告可从逾期之日起就全部工程欠款申请执行。本案诉讼费7300元,减半收取3650元,由两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望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10-11 |
发布时间 |
2019-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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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赵根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766140068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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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望江县华阳镇望江大道(新车站北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