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朱建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01********24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0924民初151号 |
案号 |
(2020)甘0924执1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朱建荣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邢泉统给付欠款64000元,于2019年2月28日前向原告邢泉统给付欠款40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原告邢泉统给付欠款6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