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8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民初911号 |
案号 |
(2020)黑0321执11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前给付原告宋晓春材料款252 650.00元,利息55 576.4元(自2016年10月2日至2020年6月2日,年利率6%),本息合计308 226.40元;二、自2020年6月3日起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延续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 962.00元,由被告鸡西市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时间 |
2020-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215786504995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前进街六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