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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216********4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0302民初8767号
案号
(2020)黔0302执12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法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19)黔0302民初876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下列义务:1、向申请人一次性返还已付未使用的房屋租金40000元;2、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已由申请人预交的一审案件诉讼费400元。3、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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