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美高美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5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清仲字第387号 |
案号 |
(2016)苏05执4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东莞市创富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小园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高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孙伟成、江苏美高美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麦婉群银行存款或收入98330365.86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和执行费165730.37元。二、不足之数,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7-15 |
发布时间 |
2017-03-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艾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692584608N |
登记机关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陆家镇友谊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