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汕头市金麦源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507民初2027号 |
案号 |
(2018)粤0507执9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汕头市金麦源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黄亚圆合同押金80000元、货款5684.42元,共计85684.42元及该款利息1714元。案件受理费99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付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5-29 |
发布时间 |
2018-11-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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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麦德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081211917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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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珠业三街1号5楼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