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汕头市金麦源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1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103民初1658号 |
案号 |
(2019)粤5103执2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应付还借款人民币3228775.84元及该款利息损失;2.刘燕芬以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84号翠英庄龙都锦园8幢202号房抵押房产价值为限在人民币3380000元的范围内对麦德恩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刘燕芬以车牌号为粤DML119号小型越野客车抵押车辆价值为限在人民币3380000元的范围内对麦德恩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汕头市金麦源服装有限公司对上述第2、3项不足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发布时间 |
2019-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粤5103执26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228776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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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麦德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500081211917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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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珠业三街1号5楼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