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宿州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13民终706号 |
案号 |
(2017)皖1302执37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6)皖1302民初783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6)皖1302民初783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宿州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范南雁已交购房款857822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范南雁支付自2012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3年3月18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三、撤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16)皖1302民初783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四、驳回范南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908元,由范南雁负担2108元,由宿州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108元,由范南雁负担1876元,由宿州鑫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32元。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9-13 |
发布时间 |
2017-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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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建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026614124328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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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东路南侧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