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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2********0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923民初380号
案号
(2020)冀0923执8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东欠原告沧州意达花纸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货款元20375元,于2020年4、5、6月份起,每月20日前偿还6792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如果被告在偿还期间内有任何一期不履行,原告有就剩余全部余额申请执行的权利;二:被告张东给付原告沧州意达花纸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诉讼费用合计378元。案件受理费309元,减半收取计154.5元,由沧州意达花纸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9-03
发布时间
2020-09-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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