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挪用公款写欠条,债权人是公司还是其他股东?
首先挪用和借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挪用是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动用公司财产归个人使用,这是违法行为。借款是经公司同意的,是合法行为。股东向公司借款,债权人是公司。另外需要提醒一句,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不能向作为高管的股东提供借款的。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公司,应是挪用资金吧
股东挪用公款当然是给公司打欠条了。
股东投资后,股东的资金就归属于公司了,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了。
从以下的会计分录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股东投资时,公司收到投资款会计分录为
借:现金
贷:实收资本
股东从公司借钱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如果给其他股东打欠条的话,这笔业务就和公司没有关系了,这时公司就不能出钱,而是其他股东自己掏钱了。
说了这么多,我想我应该讲清楚了吧!这位朋友应该明白了吧!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可能构成抽逃出资,从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属于经股东会同意的公司对外借款,债权人是公司。
肯定是公司啊。
挪用公款债权人当然是公司了。
全体股东对公司有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