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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拿我身份证以股东身份注册公司,我该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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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定要了解现在注册公司的人员的责任。

注册公司的一般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在注册公司时我们要确定投资总额也就是我们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如果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是100万,注册这家公司呢,不仅要有法人,一定要有监事,也就是有第2个人以股东的身份在这个公司中任职。

那么,你作为股东的身份,他一定会给你划拨相应的股份比例,例如给你划拨的是1%,也就是1万块钱注册资本,记入到公司的注册中去。虽然现在注册公司不需要实缴注册资本,但是未来公司一旦对外承担相应债务,那我们作为股东,是以我们确认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股比划分为1%,就是1万块钱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虽然你没有出资,但是未来公司一旦涉及到债务,那么这笔钱是需要你去承担的。

另外,如果拿你的工身份证去注册,把你设成监事,当公司出现相关的违法事情或生产责任,那么监事也要相应的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如果是朋友摸不开面子,那么在使用之前一定要跟他签订相关的责任划分意向书,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尽量规避风险。

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不要因为抹不开面子而稀里糊涂的成了股东,担了责任,甚至因为公司的运营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不给!

《公司法》经过几年的密集修改,现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也就是说可以成立空壳公司,如果现金流控制得好,认缴的注册资本可以永远不到账。看似创业更轻松了,至少第一桶金的门槛没有了。

但是!认缴制下,如果你朋友拿你的和身份证注册成公司股东,认缴一个天文数字,比如1个亿,然后注册资本并没有全额到位,或者到位后又被抽出来,然后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巨亏了,你作为股东,将可能被债权人起诉,要求在认缴金额内承担补充出资义务,或者补充清偿责任,或者清算义务。我之前一个同事,本来是以授权股权方式成为一家创业公司股东的,认缴1400多万,结果因为公司的业务逻辑存在根本瑕疵,天使投的钱花完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我的同事认缴金额一分钱也没到位,现在悔不当初啊!

而如果公司的财务处理再不规范的话,比如原始凭证保管不善,造成无法清算的,股东甚至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总之,不害别人,也别被别人害。

不建议!这和那些盗用他人信息注册公司的没什么区别。开办公司又不是丢人犯法的事,为什么不用自己的?那就说明用本人的身份信息对自己不利,尤其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公务部门一定先控制公司法人及股东,就算你没有参与经营也有举证责任,还不知道公务部门对责任怎么划分,怎么看都是出力不讨好,尤其是自己还没有获得相关利益,这不是亏到姥姥家了吗?

不过有一种情况不同,那就是你这个朋友是公务人员,他不用自己或者家人的身份信息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那么你可以根据经营风险、利益分配等因素酌情处理。

总体来看,个人信息还是要仅限于个人使用比较保险,不过也看你自己的利弊得失。

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自己如果沒有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绝对不能拿自己身份证给别人注册公司而成为"股东"的。

因为在国家法制不断健全的今天,企业的股东与企业的法人一样,都不是那么好当的,稍不注意,"被股东"的企业如果有欠债欠税违法经营等不法行为,你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特别是像你这样“被股东”的,公司任何好事福利没你的份,吃官司赔钱列失信上老赖名单的事或许正等着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你"被股东"的企业如果经营不下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对外承担责任。

身份证和老婆概不外借。身份证对自己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朋友拿你身份证以股东的身份注册公司。如果注册公司后从事非法运营。或者公司经营不善欠钱倒闭。那么你是要担法律责任的。所以那怕关系再好身份证也不要外借。我身边有朋友身份证借给别人,结果去办信用卡了。最后钱还是我朋友换的。哪怕关系在涉及到自身利益时还是要学会拒绝。

怎么会有我同名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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