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说只能开个人发票,不能开公司抬头发票,合理吗?
我现在就是一家物业公司会计,所以对你这个问题比较熟悉。
首先,我先讲下我们的做法吧,如果租户要求开专票,我们一般会要求你公司提供与该房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以此作为依据来开具公司抬头的专票,因为税务总局规定,专票不能开给个人。
再来说说为什么你碰到的这家物业公司只肯开个人抬头的发票吧。按照正常情况,物业公司是与整个小区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所以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话,应该物业公司开发票给业主,而业主租房给你公司,应该由业主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你公司。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你公司遇到的物业公司并不算违规,但是现在一般为了省事,也为了大家和谐,一般情况都由物业公司开给租户了,但是我个人觉得如果要开专票,还是需要提供租房合同作为依据。
收费开票天经地义,物业公司收费开票是法定义务,费用缴纳人有索取开票的权利
至于发票抬头问题,物业公司说只能个人发票,也不能说完全怪物业公司无赖,严格来说,物业服务合同的建立是物业公司跟房屋产权人建立起来的,产权人是谁,发票抬头就是谁。
当然,物业公司开发票完全可以已业主的意见为准,公司抬头和个人抬头都是一样可以操作的,跟物业商讨好就可以了,没必要投诉我我折腾你的,没必要。
合理。物业费的收取只针对产权人,而不是对租客的。如果租赁时,物业费是需要单独支付的。你可以和房东商量一下,把物业费加到房租里,由房东去交费。或者你支付后从房租里递减。
小区的房屋性质也应该是居住,不会是商用。
不合理,如果是店面,很多都是公司的名义租用的,怎么不开公司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