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或者法人私自用于对外担保,处理公司财产?请问有法律效益吗?
有。公章代表公司。
只能承担责任后,起诉合伙人。不能伤害善意第三人的权益。
对外担保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未经这个程序,是无效的。对于善意第三人的说法,九民纪要裁判标准是第三人是否审核相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根据你的介绍我倾向认为无效。此外,这种恶意处置资产侵害公司利益,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侵害人提起诉讼,公司不作为,股东可以自己起诉。
有。公章代表公司。
只能承担责任后,起诉合伙人。不能伤害善意第三人的权益。
对外担保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未经这个程序,是无效的。对于善意第三人的说法,九民纪要裁判标准是第三人是否审核相关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否则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
根据你的介绍我倾向认为无效。此外,这种恶意处置资产侵害公司利益,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侵害人提起诉讼,公司不作为,股东可以自己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