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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假股东】需要承担公司贷款风险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公司普通员工,公司去年把我列进了公司股东里,就是加个名字进去了,法人70%,我30%,这也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我还是一名普通员工,拿着普通工资。一直也相安无事,但今天突然收到贷款短信,我真的是一个法盲,不知道这种事情该如何处理。公司打电话来我还没有接,就是想问下这种该如何拒绝或者接受了,万一出事我该怎么处理,又或者这种贷款对我有什么影响。公司实缴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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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述此种现象,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

第一项风险,即是出资责任的负担,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数额高于实缴资本,那么后续一旦实缴期限将至或者公司出现经营债务,而账面资产不足以清偿,股东需要按照认缴出资金额进行补充缴纳出资。

第二项风险,显明股东的协议责任。您这种情况应该属于股权代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该在前期跟您签署过协议。如果代持协议上有相应的股权权益分配的约定,您还需要依据协议予以履行,股权代持终止后,显名股东还需协助隐名股东处置股权和领取分红款等义务。

第三项风险,是退出的困难。作为工商登记的显名股东想要终止代持,一方面要征得隐名股东的同意,另一方面还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退出的变数和风险大大增加。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或当时要求您代持股权的实际控制人进行协商解决方案,在风险未至前,未雨绸缪才行。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出资已经实缴到位,不要额外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未出资到位,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义务无论是否代持股东都应该承担。当然如果是代持,可以在承担责任后由被代持人赔偿。

具体到你这件事,如果贷款需要你担保的,你承诺提供担保则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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