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员工名义开分公司,员工离职怎么赔偿?
分公司並不是独立法人,所以应该不存在以员工名义开分公司这问题,顶多是员工挂名负责人但没有亲自履职。如果分公司负责人有一定薪酬待遇,您可以向公司提出,并要求一定补偿。但如果是法人单位,你如离职还真需要好好看一看这几年该公司经营上有无问题,将别是外欠资金和纳税方面,如果有问题,将来有可能找到你头上,虽说最后不一定有啥事,但有麻烦缠身就犯不上。
这个还是要看你跟公司怎么签的合同。
如果是用你的名字开的公司,老板估计不会跟你签合同的,这种情况就谈不上赔偿了。
另外用你的名字开的公司,如果不发工资,老板让你自负盈亏,也是没有办法的。
我的建议
离职后,让老板注销公司。
不然公司发生的业务与你有关,造成的不良影响你需要负法律责任。
用这个公司去贷款,或者这个公司偷税漏税,都会你个人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