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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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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有独立经营资格,也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分公司的负责人也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地位及具体权利义务并无具体规定,导致在实务中对于分公司负责人的具体权限及相关问题,没有有明确法律法规作指引。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你的分公司只是相当于他公司一个部门。

因此,对你来说,没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层面,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一般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该责任由设立它的总公司承担;如果是负责人或承包、承租经营人,一般和总公司一样承担的是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总公司通常会对分公司在这些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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