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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拿到外地开公司,怎么办?

朋友在深圳开餐馆,他的身份证2015年丢了,报了遗失,到了2017年在深圳拿不了发票才发现被人在广西开了公司。而广西那公司已经偷税漏税了。然后我这边找了一个广西的律师,到现在起诉失败。然后有朋友建议直接承认公司是自己开的,然后取消公司。也有人建议继续上诉,那种方法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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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当中,任何一家公司在工商局注册公司法人的时候,必须要取得本人的同意。因为担任一个公司的公司法人是需要对公司的运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因此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冒用他人的身份进行公司法人的登记的。1、取得相关证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被冒用人经济损失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主要法律依据:

(1)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都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2)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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