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2019年搞了个内部职工股权激励,具体就是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和对公司贡献大小,授予员工一定的股份,这部分股份没在工商变更,只是虚拟的。然后根据每年销售收入的增长和产生的净利润,计算年未股价。股权激励期5年,到第3年时根据计算出的股价进行分红,第5年返还本金。我们当时股价作价1元/股,我们员工缴纳的是股权保证金,按0.3元/股缴纳。当时就考虑方案是缴纳保证金,是虚拟的,5年后就准备退还。就是保证将来对每股收益的分配权。公司主要是考虑员工既然享受将来收益,总得有个投入或保证吧。
请问这部分分红是按20%缴纳个税,还是要并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我在网上也查了,争议比较大。两种说法都有,现在我有点搞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