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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时有人在经营场所申请承诺书上造假股东签名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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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签名当然违法!

《公司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如果股东无法实际到场可以选择代签,注册公司时相关资料可以由指定的代签人进行代签,但是需要出具委托证明,没有委托证明签字也是违法的。

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等)提交的材料中,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的,将涉及以下问题:

(1)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办理公司登记提交虚假材料的,登记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

(2)当事人的权益可能受侵害。一些股东在设立登记时随意由他人代签名的问题会成为日后自身权益被侵害和引起公司内部经济纠纷的重大隐患。例如,投资人由他人代签字的问题可能造成在股东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股权。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经发生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由他人代签字问题的,应当尽快到有关部门办理重新确认真实签名的手续。具体可到公证机构、笔迹鉴定机构等办理相关证明文件,依法确认当事人的真实签名,或者通过其他依法能够证明、确认有关签字、印鉴真实性的途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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