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千万不要将你自己的房产抵押为企业贷款】
今天一客户来我办公室咨询,由于原材料上涨、房租上涨,人员工资上涨,企业运转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他将自己在深圳的唯一房产抵押贷款500万元为企业注入流动资金,但现在企业已严重资不抵债,欲申请破产寻求律师帮助。
笔者遇到的难题:
1、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为唯一自然人。债权人不仅可以起诉公司,还可以同时起诉股东。股东无法证明或者无法充分证明公司与股东财产的独立性时,法院会判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应账册、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但公司两套账目,财务资料不完善,财务资料相当混乱。
3、最要命的是,股东已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公司申请破产还债,无法隔离股东的风险,房产依然会被银行拍卖。
4、客户经过多年经营企业,凭实力在深圳购买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产,又凭“实力”亏掉了,笔者一声叹息!无论怎样,老板们不要注册一人有限公司,不要将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为企业注入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