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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为保就业,对职工社保减免企业应缴部分至2020年12月份

2020年,为保就业,对职工社保减免企业应缴部分至2020年12月份。

近期,人社部、财政部和税务局明确,以个人身份参保企业职工社保的人员,确因经济困难,可暂停缴2020年社保,2021年继续缴纳社保,可在2021年底前,按2021年的缴费基数,自愿确定缴费档次,补缴2020年未缴社保。

其2020年暂停缴社保按连续缴费计算。

此政策主要是缓解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共渡当前的困难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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