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未名生物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天和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兆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天和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未名生物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兆都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天和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未名生物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天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将于答辩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时(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庭民三庭(北京朝阳区小红门乡龙爪树村甲10号)4层2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