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欧国银,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27030号,(2021)京0108民初27030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欧国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欧国银就本院(2021)京0108民初2703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8民初27030号民事判决。2、依法判决支持上诉人起诉的全部诉讼请求。3、由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复兴路法庭第40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