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国泽,孙国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721民初401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国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国泽与被告孙国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721民初4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或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