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国雲岚,国梦,张霖, 内蒙古诚誉信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银宸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内0103执1277号之一 |
案由 |
典当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内蒙古银宸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国雲岚: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诚誉信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呼和浩特市诚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银宸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国雲岚、国梦、张霖等其他案由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我院依法查封了内蒙古银宸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呼市武川县可镇新东街飞马巷面积为3957.66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以及国雲岚所有的蒙AGM033号雷克萨斯汽车一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3执12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三日内内蒙古银宸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国雲岚到本院执行局426室选择评估机构,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进行评估。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