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义,刘国兴,白宝山,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 ,龙江县顺天货物运输车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内0702民初496号,(2020)内0702民初496号之二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义:本院受理(2020)内0702民初496号龙江县顺天货物运输车队与被告刘义、刘国兴、白宝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在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702民初49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0)内0702民初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