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念生堂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73行初8629号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山东念生堂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73行初8629号原告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当事人诉讼须知、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被告答辩状、被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陈述意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公司如未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