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孙凤帅, 北京云鸟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凤帅: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云鸟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凤帅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孙凤帅回购北京云鸟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龙博物流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支付股权转让款792073元;2、案件受理费由孙凤帅负担。现依法向孙凤帅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1-11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