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川邛崃金六福崖谷生态酿酒有限公司 ,衡阳市亦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73民初166号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衡阳市亦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京73民初166号原告四川邛崃金六福崖谷生态酿酒有限公司诉被告衡阳市亦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民事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你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应诉,并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原告证据以及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届时你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