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郑财宝,郑红太,李卫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京0101民初6077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财宝、郑红太:本院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郑红太、郑财宝、李卫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京0101民初60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