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上海国君创投证鋆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赵培林,赵晶, 德御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16485号,(2021)京0105民初16485号号 |
案由 |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御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赵晶,赵培林:本院对(2021)京0105民初16485号原告上海国君创投证鋆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赵培林、赵晶、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御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16485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