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蔡礼梅,姚四海,王利勇, 洛阳安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308民初408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利勇: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安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蔡礼梅,姚四海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豫0308民初4085号的起诉状副本、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04月27上午9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