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国鹏,张越洋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1民初194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国鹏:本院受理张越洋与张国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1民初194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