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随行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廊坊市锦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市宇恒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廊坊市锦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随行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中基发展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宇恒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次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复兴路法庭第三十八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