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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海燕,胡晓松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朱海燕:本院受理胡晓松与朱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人民法庭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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