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曹晓龙,张鹏,王双义,张欣,刘汉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无问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拉萨义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拉萨百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民终848号 |
案由 |
保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霍尔果斯无问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京民终848号上诉人曹晓龙、张鹏、王双义、张欣、刘汉玉与被上诉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拉萨义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百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无问西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日照义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二审期间提交的新证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4月14日上午9:00到本院第一审判区第12法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