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廊坊诺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擎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吉利区龙鑫商贸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9民初6361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廊坊诺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擎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洛阳市吉利区龙鑫商贸行与北京擎安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9民初6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