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新世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新世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新世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酒仙桥法庭三层大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






